如何处理执行和解后对方部分未履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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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别人欠我钱不还
案发地: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
涉及金额:246000
大致情况:执行和解后,对方履行一半不履行了。
诉求:1)与对方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后,约定了分期还款和一个固定的利息总额。
2)对方履行了一部分本金后,现在剩下的本金和约定的固定利息不履行了。
3)我申请恢复原来的判决书,请问是不是所有的本金从判决书规定的时间计算利息后扣减已履行的部分。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工程施工
所在地: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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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由于对方未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您可以申请法院执行。首先,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和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一方违反协议内容,另一方有权请求恢复执行原判决。您提出的诉求,即恢复原判决执行是合理的,且通常法院会从原判决书规定的时间开始计算利息,扣减已履行的本金部分。
您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执行和解协议、相关款项的转账记录、以及对方未履行的证据。向法院提供这些证据,可以支持您的请求,恢复对原判决的执行。此外,如果对方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或者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避免财产流失,确保执行可能。
综上所述,您的行动策略应包括向法院提交恢复原判决执行的申请,并准备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对方未完全履行和解协议。同时考虑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保证判决执行的效率和效果。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