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性侵后伤情报告都有了警方不立案怎么办
刑事案件 3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上海市市辖区闵行区
大致情况:我当时被性侵了但是反抗的不是很强烈第一次没有态度坚决的拒绝第二次是很明确拒绝了但是对方还是强迫我发生了性行为然后伤情报告单都给我了然后也没有一个完善的办案过程漏洞百出 是否给予立案我也不清楚。
诉求:我需要立案 需要对方赔偿我的损失费用和精神损失费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无业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闵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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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性侵案件立案的关键在于证据收集和报案流程。伤情报告是重要证据,建议立即补充报案材料并申请立案监督。
针对您描述的性侵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规定,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即构成强奸罪。您已持有伤情报告这一关键证据,应当立即采取以下法律行动:
1. 立案程序:携带伤情报告原件到案发地派出所要求正式立案。若警方不予立案,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向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2. 证据保全:除伤情报告外,建议收集以下证据:
– 案发时的衣物等物证
– 与加害人的通讯记录
– 案发后就医的完整病历
– 目击证人信息3. 赔偿主张:待刑事案件立案后,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直接损失。精神损害赔偿需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上海地区司法实践一般支持5-10万元赔偿。
特别提醒:性侵案件报案时效为20年,但越早报案越有利于证据固定。建议本周内完成以下事项:
– 到原报案派出所查询案件进展
– 向闵行分局法制办递交书面报案材料
– 联系妇联寻求法律援助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