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在小红书造谣我是小三怎么办
其他类型 4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名誉受到损害/遭人网暴、造谣
所在地: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
涉及金额:0
大致情况:我与现任认识于2024年8月25日,于2024年9月8日认定恋爱关系,现任于2024年3月左右已经和前女朋友分手,双方也达成了共识,但现任的前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小红书平台,一直在散发谣言,发我本人相片辱骂我是三,都有记录,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正常生活以及工作
诉求: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且发布声明,以后不得在发布这些谣言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服务行业
所在地: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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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对方在小红书平台散布谣言已构成名誉侵权,您有权要求其公开道歉并停止侵害。依据《民法典》第1024条,公民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针对该网络名誉侵权案件,建议您立即采取以下法律行动:
首先,您需要固定证据。建议对小红书平台上的侵权内容进行公证保全,这是维权的基础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主要在原告方。
其次,您可以向小红书平台投诉。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9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平台有义务在接到投诉后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若平台未及时处理,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您可以选择在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在诉讼中,您可以主张以下诉求:1.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害,删除侵权内容;2.要求对方在相同平台公开赔礼道歉;3.若造成实际损失,可主张赔偿。需要注意的是,网络名誉侵权案件的诉讼时效为3年,建议尽快采取法律行动。
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