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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逆光 手艺人地区: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 · 记录时间:2025-05-28
经济纠纷

物业费纠纷中开发商未通知交付该怎么维权?

案件类型 / CATEGORY
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其他情况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
涉及金额 / VALUE
3000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本科
职业 / OCCUPATION
工程师
所在地 / LOCATION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本人房产于2018年7月竣备,但未通知交付,于2020年8月得知可办理房产证,于20年9月办理房产证,但物业费自2018年开始缴纳,后经相关法律了解未通知交付导致的物业费应有开发商承担,故已缴纳费用产生纠纷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自办房产证时间前的物业费由物业公司向开发公司主张,房产证后的物业费由本人承担(办理房产证做为交付时间)

国律在线已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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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答复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物业费纠纷的关键在于房屋交付时间的认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开发商未通知交付期间的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承担。您的主张具有法律依据,建议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首先,您需要收集2018年7月至2020年8月期间开发商未通知交付的相关证据,包括竣备证明、未收到交付通知的证明等。这些证据将作为主张开发商承担此期间物业费的重要依据。

其次,您可以先与物业公司协商,要求其向开发商追讨该期间的物业费。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无权向业主收取未实际交付期间的物业费用。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住建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关于维权途径,您可以选择:
1. 向海口市秀英区住建局投诉开发商违规行为
2. 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物业公司退还已缴纳的未交付期间物业费
3. 起诉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此类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您的情况仍在有效期内。建议尽快采取行动,以免错过最佳维权时机。同时保留好所有缴费凭证和沟通记录,这些都将成为维权的重要证据。

国律在线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法律合规免责声明: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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