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间配偶私自挪用20万怎么办

蔡先生 离婚纠纷 3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

案件子类型:已领证,想协商离婚

案发地:上海市市辖区嘉定区

子女:已育

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

涉及金额:500000

大致情况:我是一名刑事释人员,因为17年的非息罪,被判了三年半,在入狱的期间,我爱人问我要了微信的密码,然后把我微信上面的20多万,全部取走,他说是用于孩子的学习,和家庭生活,经过查证,他每个月的吃喝购物买黄金,买手机一年用达8万到10万,然后等我回来以后,现在提出离婚,我要求他偿还十五万,

诉求:离婚起诉,我要求他偿还我坐牢期间被他私自用的20多万的一半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无业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嘉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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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私自挪用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6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隐藏、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针对您的情况,我建议您立即采取以下法律行动:

    1. 收集证据:整理微信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证明对方在您服刑期间擅自挪用20多万元的事实。这些证据对您的诉讼至关重要。

    2. 财产保全:为防止对方转移财产,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法院可以冻结对方名下的银行账户或其他财产。

    3. 离婚诉讼:您可以向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对方恶意挥霍的财产,您可以主张多分。

    4. 债务处理:关于50万元的共同债务,您需要明确债务用途。如果是对方个人挥霍产生的债务,您可以主张由对方个人承担。

    5. 子女抚养:考虑到您的特殊情况,建议就子女抚养问题与对方协商。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

    您的案件涉及刑事前科、婚姻财产纠纷等多个法律问题,建议您尽快采取法律行动维护权益。如需进一步指导,可以继续咨询。

    4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