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金一年未退怎么办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
大致情况:去年的四月底在上海兼职群里做兼职,帮别人取现,那钱的来源是诈骗,后投案自首,于五月初取保候审,十月份检察院不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到今年五月份我询问我的保证金何时退回,公安局说走流程,并没有明确答复,昨天给我打电话说,检察院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要处理我的违法行为
诉求:想知道是什么意思,如果是这个案件的处理,为什么要到一年了才处理,我不问我的保证金什么时候退回就没事,问了就要处理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厨师
所在地: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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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虽然检察院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仍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为6个月,但该时效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针对您的情况,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法律要点:
1 关于追诉时效问题:您去年5月已取保候审,10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现在已超过1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追究时效为6个月,但该期限应从您最后一次参与违法行为之日起算。若您能证明自去年4月后再未参与相关活动,则可能已过追诉时效。
2 关于保证金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应当在解除取保候审措施时退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您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出具书面解除取保候审决定,并据此申请退还保证金。
3 关于案件处理延迟: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办案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您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监督,要求其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建议您收集保存所有与案件相关的书面材料,包括取保候审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等。
4 维权建议:您可以先向办案机关书面申请退还保证金,并要求其出具处理您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若对方不予回应或处理不当,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同级检察院申诉。
需要提醒您的是,虽然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但您确实存在帮助取现的违法行为,这可能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建议您积极配合调查,同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