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在游乐场被撞导致骨裂怎么索赔

刘女士 经济纠纷 3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

涉及金额:4000

大致情况:上个月5月3号的时候在我游乐场里面,嗯,小朋友被他哥哥从游乐场滑滑梯上面滑下来撞到,然后手歪到手啦。然后造成手骨裂,当时我有做处理,他的看护人没有反应。而且他的家长也没有当时当天找我或者第二天找我是等。一个月之后才会来找我要赔偿,我也找了当时的监控了,然后是第三者是他儿子。

诉求:责任划分,以及赔偿。游乐场刚接手转过来的,买的保险还没生效。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个人场所儿童游乐场

所在地: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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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游乐场事故责任划分需结合监控证据和监护人过失程度。依据《民法典》第1198条,经营场所安全保障义务与监护人责任需同时考量。

    针对这起游乐场儿童受伤事件,我从法律角度为您分析如下:

    1. 责任划分关键点:
    – 游乐场作为经营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民法典》第1198条)
    – 监控显示直接碰撞方为其他儿童(第三者责任)
    – 监护人当时在场但未及时制止或提出异议
    – 伤情诊断证明与事故的因果关系需要确认

    2. 赔偿处理建议:
    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完整保存事发时段的监控录像
    (2)收集当时就医的原始病历资料
    (3)核实保险生效的具体时间条款
    (4)与对方协商时可主张监护人存在过失

    3. 法律风险提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即使存在第三方责任,经营场所也可能承担补充责任。但本案中监护人未及时主张权利,且事发一个月后才索赔,可以主张对方存在怠于行使权利的情形。

    4. 赔偿金额评估:
    4000元医疗费需结合:
    – 实际发生的医疗票据
    – 护理费、营养费的计算标准
    – 双方过错比例划分(建议争取不超过30%责任)

    特别提醒:由于保险尚未生效,建议通过协商解决,若进入诉讼程序,需准备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您已尽到合理安保义务。

    3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