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拖欠车辆分期款3个月怎么办
经济纠纷 2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天津市市辖区静海区
涉及金额:7254
大致情况:25年3月17号 与乙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 合同写着每月19号把分期金额转至甲方账号 但是乙方已经3个月没有转账了
诉求:车辆转让合同作废 使用中的分期金额要回来 车辆违章处理干净 要一点利息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普通职工
所在地:天津市市辖区静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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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依据《民法典》规定,乙方已构成根本违约,您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车辆及赔偿损失。建议立即采取以下法律行动:
1. 合同解除权:根据《民法典》第563条,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履行付款义务,您有权书面通知解除车辆转让合同。请保存好合同原件及违约证据。
2. 追讨欠款:可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分期款项7254元及同期LPR利息。建议通过律师函或诉讼方式主张权利,静海区法院具有管辖权。
3. 车辆处置:合同解除后应立即收回车辆所有权,处理违章需双方配合完成过户手续。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 维权建议:建议尽快收集转账记录、合同、催款记录等证据,在诉讼时效3年内主张权利。如协商不成,可向静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保障您的权益,建议立即采取法律行动,避免乙方转移财产。后续处理需专业法律指导。
3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