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半年因性生活不和谐想离婚彩礼要退吗?
离婚纠纷 1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
案件子类型:已领证,想协商离婚
案发地: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
子女:未育
共同债务:无
共同债务:无
涉及金额:10
大致情况:结婚有半年了 男方那方面不行 结婚后试过一次 发现他不行 以后就再也没有同房过 领证前给了彩礼14万 共同生活用了几万 还剩10万 想离婚还需要归还彩礼吗 归还多少
诉求:离婚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自由职业
所在地: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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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主张离婚并可能无需全额返还彩礼。根据民法典规定,符合特定情形时可要求返还部分彩礼。
针对您咨询的离婚彩礼返还问题,现作如下法律分析:
1.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应返还彩礼。
2. 您的情况分析:
– 已办理结婚登记
– 共同生活半年
– 存在实质性婚姻关系(虽性生活不和谐)
– 彩礼已部分用于共同生活3. 建议处理方案:
– 可主张因共同生活已消耗部分彩礼,剩余10万无需全额返还
– 建议协商返还3-5万元较为合理
– 若协商不成,可向泉山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4. 特别提醒:
– 收集共同生活支出的相关证据
– 保存医疗证明等能证明男方性功能障碍的证据
– 注意1年诉讼时效建议尽快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解决此事,避免拖延导致证据灭失。如需进一步指导可继续咨询。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