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摩托车逆行发生无接触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交通事故 2
案件类型:交通事故
案件子类型:有人受伤
事故发生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涉及金额:20000
大致情况:发生时间为2025年7月11号12:28分在张店区柳泉路与华光路路口
我方驾驶机动车正常右转的情况下与对方驾驶电动摩托车挂摩托车牌且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未戴头盔且在非机动车道逆行左转时发生事故,没有磕碰属于无接触事故,因对方行驶过快急刹车时自己摔倒
诉求:我认为我方责任是次则,对方为主责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自由职业
所在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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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对方无证驾驶、逆行等违法行为明显。您作为机动车方在无接触事故中可能仅需承担10%以下责任。建议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保全证据…
本案关键在于对方存在多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未戴头盔、逆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公安机关应依据各方过错程度认定责任。您需重点收集以下证据:
1. 路口监控录像
2. 对方车辆登记信息
3. 目击证人证言维权建议:
1. 立即向交警部门申请调取事故现场监控
2. 要求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3. 如对认定结果不服,可在3日内申请复核
4. 通过保险公司处理赔偿事宜时注意保留书面材料特别提示:虽然是无接触事故,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机动车方仍需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建议尽快固定证据,以免对方事后伪造伤情。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