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证同居育有子女且有共同债务怎么判?
离婚纠纷 6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
案件子类型:未领证,想离婚(有子女/共同财产)
案发地: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
子女:已育
共同债务:有
共同债务:有
涉及金额:300000
大致情况:发生时间2022年,已分居3年
诉求:解决经济纠纷,判离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教育
所在地: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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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未领证但存在事实婚姻关系,涉及子女抚养和30万共同债务分割问题。依据《民法典》规定,您有权主张分割同居期间形成的共同财产和债务。
针对您咨询的未领证\”离婚\”问题,需要明确以下法律要点:
1. 事实婚姻认定: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子女,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2. 财产分割: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可按共同共有处理,但需举证证明财产来源和用途
3. 债务承担:需区分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共同生活产生的合理债务应共同承担
4. 子女抚养: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抚养权判定标准与离婚案件一致维权建议:
首先应当收集同居期间的财产凭证(银行流水、购房合同等)和债务凭证(借条、转账记录等)。对于30万元债务,需要准备证据证明债务用途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建议尽快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可同时主张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诉讼程序注意事项:
1. 向万柏林区人民法院提起同居关系析产诉讼
2. 诉讼时效:财产纠纷适用3年时效,从分居时起算
3. 举证责任:对主张的共同财产和债务需承担举证责任
4. 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