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怎么维权?

梁女士 退费纠纷 3

案件类型:退费纠纷

案件子类型:培训/教育/课程/驾校的退费

所在地: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

对方公司名称:北京对啊科技有限公司

涉及金额:6000

大致情况:教育机构在初期虛假宣传,诱导消
费,但你却发现实际情况与宣传内容
大相径庭。
引 d消费
随意定价 看人下菜碟
隱藏消费
就是我在4月份的时候。在抖音看到
一个广告,是CPA的网课然后我点进去就直接让我加他的企业微信之后就
缠着我,我当时没有理,他每天都

诉求:退百分之90的费用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学生

所在地: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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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教育机构涉嫌虚假宣传和诱导消费,您有权要求退费。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决定的,消费者可主张三倍赔偿。

    针对该退费纠纷,我为您梳理以下法律要点和行动建议:

    1. 法律依据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真实、全面提供商品或服务信息
    – 第55条规定欺诈行为需承担退一赔三责任
    – 《合同法》第54条关于重大误解可撤销合同的规定

    2. 证据收集建议
    立即保存以下证据:
    (1) 机构宣传资料和广告截图
    (2) 与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
    (3) 付款凭证和合同文本
    (4) 实际服务与承诺不符的对比证据

    3. 维权途径
    建议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与企业协商,明确提出退费要求并保留沟通记录
    第二步:向郑州市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第三步:必要时可向新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特别提示
    本案中机构行为已涉嫌消费欺诈,您不仅可以主张全额退款,还可依法要求三倍赔偿。但需注意诉讼时效为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三年内。

    建议您立即着手固定证据,通过12315平台进行投诉。如需进一步指导可查看完整回复。

    2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