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交通费怎么办?

李先生 交通事故 2

案件类型:交通事故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事故发生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

涉及金额:2000

大致情况: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仅帮修车,修车20天的损失对方不予赔付,怎么办?

诉求:要求全责方赔付我的交通费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银行职工

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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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对方全责需承担修车期间的交通费损失,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您有权主张合理替代性交通费用。

    在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不仅需要承担车辆维修费用,还需赔偿您因车辆维修期间产生的合理交通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属于赔偿范围。

    您的车辆维修20天,确实可能产生额外的交通支出,例如打车、租车或公共交通费用。您可以收集相关票据(如打车记录、租车合同、公交卡充值凭证等),作为索赔依据。如果对方拒绝赔付,您可以先通过交警部门调解,若调解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尽快整理好维修期间的交通费用凭证,并与对方协商。若对方仍不配合,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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