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过户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陈女士 房产纠纷 1

案件类型:房产纠纷

案件子类型:产权纠纷(房产继承/过户问题)

纠纷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涉及金额:1800000

大致情况:拆迁房办房产证做了两人名字,约定两年后过户到一人名下,如何能约束对方两年后配合过户

诉求:如何能保证对方到时间能配合过户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自由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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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拆迁房产权约定存在法律风险,建议立即签订书面协议并进行公证,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产权过户必须通过合法程序完成。您当前的情况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必须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过户时间、条件及违约责任,避免口头约定无效风险。协议中应明确约定违约金条款,建议设置为房产价值的20%-30%。

    2. 建议办理协议公证,经过公证的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根据《公证法》第37条,经公证的债权文书可直接申请法院执行,无需另行诉讼。

    3. 可考虑办理预告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85条,预告登记能够有效防止产权人擅自处分房产。预告登记有效期为3年,完全覆盖您2年的约定期间。

    4. 若对方拒不配合,您可凭公证协议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经过漫长诉讼程序。但需注意收集和保存所有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

    5. 建议定期与对方确认协议履行意愿,保留相关证据。如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等行为,可立即采取法律措施。

    2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