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用完保管的34000元不还怎么办

彭先生 经济纠纷 1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别人欠我钱不还

案发地: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

涉及金额:34000

大致情况:就是别人还钱给我是转账给我那个朋友的,我当时说让他帮我保管一下就没有让他转给我,现在欠我的钱那个人联系不上了,我消息需要用钱我叫我朋友把保管的钱还给我他却用完了没钱了但是昨天跟他算账的时候我录音了请问这个算什么?

诉求:还钱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其他

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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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朋友保管的34000元属于不当得利,录音可作为关键证据。建议立即采取法律行动追讨欠款。

    针对您咨询的经济纠纷问题,您的朋友未经同意使用您委托保管的34000元,已构成不当得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您有权要求返还。您取得的录音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建议尽快整理以下材料:
    1. 转账记录证明款项来源
    2. 录音证据(建议公证)
    3. 与朋友的聊天记录

    您可以先通过协商要求返还,若协商不成,应在3年诉讼时效内向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资产。根据《民事诉讼法》,您胜诉后对方拒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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