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与宣传不符拒交物业费怎么办?
其他类型 1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涉及金额:7178
大致情况:2021年购房,合同要求1/31交楼,延期至2023年4月30日通知交楼,再求签免3月的物业赔偿(未签),但验楼不过,未整改,自己7中旬收楼整改,还要求补3个月的物业费,现欠费六七千,物业催收费用,因小区不完善与购房时天差之别,物业(东原物业)与房地产(东原房地产)属同一集团
诉求:小区未完善前与宣传不相符拒交物业管理费,甚至要求赔偿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打工仔
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开发商延期交楼已构成违约,您有权拒交物业费并索赔损失。依据《民法典》合同编,开发商未履行整改义务,您可收集证据向住建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维权。物业与开发商属关联企业,需共同承担违约责任,建议立即采取法律行动避免欠费滞纳金累积。
针对小区配套与宣传不符的问题,您需固定宣传资料、合同及现状证据,明确开发商虚假宣传的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可主张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同时,物业费争议需优先解决开发商违约责任,再协商费用减免,切勿被动拖欠。
维权步骤包括:1. 向广州市增城区住建局书面投诉延期交楼和配套问题;2. 发函要求开发商承担物业费并赔偿损失;3. 若协商无果,向增城区法院起诉主张合同违约及消费欺诈。注意诉讼时效为3年,从2023年4月交楼日起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