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只有微信记录怎么办?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别人欠我钱不还

案发地:天津市市辖区津南区

涉及金额:6537

大致情况:买我东西共6537元我找他要了很多回他一直拖着不给,他联系电话名字不知道只有微信,有所有聊天记录

诉求: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海鲜批发零售

所在地:天津市市辖区津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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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微信聊天记录可作证据,建议立即固定电子凭证并申请支付令,避免诉讼时效过期风险。

    具体而言,您与对方通过微信达成买卖协议,且聊天记录中包含金额、商品描述及催款内容,这已形成完整证据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9条关于电子合同效力的规定。对方拖欠货款6537元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您有权要求其履行债务。

    维权途径上,您可以向津南区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若对方无异议,法院可快速裁定执行;若对方异议,则转为普通诉讼程序。需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您最后一次催款日起算,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行动上,建议立即保存所有微信聊天记录(包括截图、录屏及原始数据),并通过微信平台申请电子凭证公证以增强证据效力。同时,可向对方发送正式催款函,保留邮寄凭证。若对方仍不配合,需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主张货款及逾期利息。

    4周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