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医疗事故死亡怎么追究责任?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

涉及金额:1

大致情况:2025年9月3日晚上9点左右,带孩子到人民医院就医,医生诊断胃肠功能紊乱,后开了输液,情况不好,又去找医生,然后做雾化,口服药品,情况恶化,2025年9月4日凌晨1:26开始抢救,5:20停止抢救,医生宣告孩子死亡。

诉求:追究医院、医生责任。查死因,还我孩子公道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药师

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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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医院可能涉及医疗事故责任,建议立即封存病历并申请医疗鉴定。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您有权在48小时内要求封存全部病历资料,包括医嘱、护理记录及抢救过程文档,以避免证据灭失。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机构需对诊疗过错承担赔偿责任,若鉴定确认医院存在误诊、延误治疗或操作不当(如雾化或用药错误),可主张医疗损害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抚慰金。

    维权步骤:
    1. 立即向合浦县卫生健康局书面投诉,要求启动医疗事故调查,并申请尸检以明确死因(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2. 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重点审查诊疗时序是否符合规范,例如胃肠功能紊乱是否需输液或雾化,以及抢救措施是否及时。
    3. 若确认责任,可向北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合浦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包括民事赔偿和行政追责。

    风险提示:未及时封存病历可能导致证据缺失,影响鉴定结果;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您知悉损害日起计算,需尽快行动。

    3周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