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发照片上网怎么维权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其他情况
所在地 / LOCATION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大新县
涉及金额 / VALUE
0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中专
职业 / OCCUPATION
自由职业
所在地 / LOCATION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大新县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发生时间:2025年6月15号13:01分 有人私自把我的个人照还有我孩子的照片发到网上 有证据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赔偿精神损失费 公开道歉 拘留半个月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涉嫌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和公开道歉。立即固定证据并报警处理,避免损害扩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和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未经同意公开他人肖像及私人照片构成侵权。您需收集发布链接、截图等证据,向大新县公安机关报案或向崇左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精神损失费需根据实际影响程度主张,通常需医疗或心理评估支持;公开道歉可通过判决强制执行;行政拘留需由公安机关认定情节后决定。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权利受侵时起算。维权时建议同步通过平台举报删除内容,减少传播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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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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