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被恶意扣款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

涉及金额:35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大致情况:因违反公司规定被开除 不发工资 恶意扣款

诉求:把我的工资还给我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餐饮

所在地: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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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被开除后雇主恶意扣薪3500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需加付赔偿金。您持有合同和解约通知,可立即向张湾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否则可能面临证据失效风险。

    维权关键在于收集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开除理由不合法,劳动仲裁申请需在一年内提交。十堰市劳动仲裁机构将优先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您可要求支付全额工资及50%-100%赔偿金。

    若仲裁结果不执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全程无需律师介入。保持所有书面材料完整,及时行动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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