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家属如何索赔住房公积金损失?

案件类型:工伤纠纷

案件子类型:工伤一方,伤者已死亡

用工单位所在地: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

涉及金额:15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大致情况:工伤已赔付,民事赔偿还没有

诉求:企业帮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补偿逝者没买公积金的损失。赔偿家属的精神损失。对家属差旅和住宿及奔丧超出安葬费部分
进行人道主义补偿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

所在地: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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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工伤赔付后家属可主张住房公积金补缴及精神损害赔偿,需收集证据及时维权以避免时效风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企业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属违法行为,家属有权要求单位补缴并赔偿相应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地方标准计算;差旅住宿等超出安葬费部分可协商人道补偿,但需提供票据证明。建议立即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准备民事诉讼材料,维权时效通常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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