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网络骚扰怎么维权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名誉受到损害/遭人网暴、造谣

所在地: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

涉及金额:0

大致情况:案发时间从今年 9月24日 持续到现在
本人现在在韩国读书,只能填写加害人地址,望谅解。
本人与加害人今年年初,包括今年9月24日到现在,此人对我的账号视奸,试图获得我个人信息,换各种小号骚扰我,我身边的朋友,并把我本名未经允许发布在抖音,微博平台。对我和我朋友生活造成极大影响。

诉求:我需要对此人进行教育惩罚,对我和我的朋友进行道歉,并承诺和她所谓的朋友不要骚扰我和我朋友生活,并通报学校或通知给家长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大学生

所在地: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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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网络骚扰和名誉侵权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建议立即固定证据并向长乐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通过平台投诉删除侵权内容,维权刻不容缓。

    针对您遭遇的持续网络骚扰和名誉侵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及《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加害人通过多账号视奸、泄露个人信息及公开您本名的行为已构成侮辱、诽谤及侵犯隐私权。您可采取以下维权行动:
    1. **紧急证据保全**:立即对抖音、微博的侵权内容录屏保存,记录所有骚扰账号ID、时间及内容,依据《网络安全法》向平台实名投诉要求删除
    2. **行政报案**:携带证据至长乐市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对加害人处以拘留或罚款,其行为已涉嫌“多次发送淫秽、侮辱信息干扰他人生活”
    3. **民事追责**:可向长乐市法院提起名誉权诉讼,要求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害
    由于侵害持续发生且涉及跨国因素,建议同步将证据翻译公证后通过外交渠道转国内处理,避免因地域延误导致证据灭失。

    2周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