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闭店跑路,预付款怎么追回?
案件类型 / CATEGORY
退费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医美/减肥/健身房的退费
所在地 / LOCATION
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对方公司名称 / ENTITY
青年阳光健身会所
涉及金额 / VALUE
4500 元
学历 / EDUCATION
本科
职业 / OCCUPATION
职员
所在地 / LOCATION
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家人于2024.6.15付款4500元办理的北京青年阳光健身会所的健身卡 有效期60个月 2025.10.3家人去健身会所健身 发现会所已经闭店 要去退回没有使用的卡内余额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退回没有使用的余额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健身房单方面闭店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已构成根本违约,您有权要求其退还剩余预付款。为有效维权,建议您立即着手收集并整理付款凭证、合同、闭店通知等关键证据。您可以首先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举报,这是高效便捷的行政途径。若协商调解不成,应尽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可申请财产保全以防对方转移资产。整个维权过程需注意诉讼时效,并确保所有沟通留有书面记录。
国律在线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