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的补偿款对方不支付怎么办?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子女:已育

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

涉及金额:290000

大致情况:2016年结婚2020年离婚协议6个月后支付补偿费用290000,2021年复婚,2022再次离婚

诉求:要求支付第一次离婚时290000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学生

所在地: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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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依据原离婚协议主张29万元补偿款。复婚事实不影响原协议的效力,您应立即收集证据并准备诉讼,以防对方转移财产。

    具体而言,您与前配偶在2020年达成的离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其中关于29万元经济补偿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尽管双方在2021年复婚,但这并不导致先前已经生效并应履行的补偿义务自动消灭或清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该笔29万元补偿款属于您在第一次婚姻关系解除时应享有的明确债权。

    因此,您完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这笔29万元补偿款。鉴于款项金额较大且时间已久,当务之急是采取行动。您的核心维权途径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了确保胜诉并顺利执行,您需要系统地收集和整理所有相关证据,这包括:2020年签署的离婚协议原件或清晰的复印件;能够证明协议真实性的任何沟通记录(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以及复婚、再次离婚的婚姻登记记录,以完整呈现事实经过。

    在起诉前,建议评估对方的财产状况,考虑是否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其在诉讼期间转移资产,保障未来判决的有效执行。整个诉讼过程专业性强,需严格遵循法律程序。

    3周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