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尾受伤还要赔对方修车费怎么办?

案件类型:交通事故

案件子类型:有人受伤

事故发生地: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

涉及金额:2000

大致情况:12月5号下午六点,我在下班中骑自行车在兴华路由南向北方向马上快到顺康街交汇处了,我是在左侧机动车道上行驶,在行驶中被后面的轿车追尾,我受伤了

诉求:现在轿车让我拿百分之三的修车费,而且修车的时候还要在他朋友的修车店修理,不合理

年龄:暂无

学历:小学

职业:工人

所在地: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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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机动车道被追尾,对方要求您分担修车费并指定修理店,这于法无据。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追尾事故通常由后车承担全部责任。您作为非机动车方受伤,不仅无需赔偿对方车辆损失,反而有权向轿车驾驶人主张您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害赔偿。对方提出的要求不合理,您应坚决拒绝,并立即报警处理,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您后续维权、索赔的核心依据。切勿私下答应对方的不合理要求,以免自身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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