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贷款中介误导办理了消费金融怎么办?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财物受损/借贷/其他经济纠纷
所在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
涉及金额:14400
大致情况:本人于今年十月份在莆田市工作,期间莆田市城厢区神州金融有限公司业务员打电话给我,说可以办理一次银行贷款。第二天我就去了,期间一直说的是兴业银行贷款,然后他们的经理拿着我的手机给我申请的却是兴业消费金融,知道还款时才发现
诉求:退还18 %中介费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上班族
所在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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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该金融公司业务员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可能存在误导甚至欺诈行为,其以办理“兴业银行贷款”为名,实际为您申请“兴业消费金融”贷款,此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如实告知的义务。您有权要求其退还18%的中介费。
具体而言,该公司的行为可能构成消费欺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业务员口头承诺办理“银行贷款”,实际操作却为另一家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产品,这一关键信息的隐瞒或虚假陈述,直接影响了您的消费选择和判断,侵害了您的知情权。
因此,您的诉求“退还18%中介费”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鉴于涉及金额为14400元,属于需要积极维权的范畴。建议您立即着手收集并固定证据,这是维权成功的关键。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与该业务员或公司的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特别是提及“兴业银行贷款”的内容)、贷款合同文件、中介费支付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据等)、以及您事后发现问题的相关沟通记录。
在证据准备相对齐全后,您可以按以下途径主张权利:首先,向该神州金融有限公司正式发出书面函告,明确提出其行为性质及您的退款诉求,并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答复。其次,若公司拒绝或拖延,您可以携带所有证据材料,向该公司所在地(莆田市城厢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举报其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最后,您也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对方返还中介费。
整个过程中,请务必保持沟通记录的完整,并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的规定。针对金融中介服务中的误导行为,及时、有力地采取上述法律行动是维护您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
2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