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法律咨询欺诈,委托费如何追回?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
涉及金额:3000
大致情况:在2024.8.8叶红霞因儿子被骗通过互联网找到漫江律师事务所陈艳陈以律师的角色承接了这经济纠纷案承诺能要回我儿被骗钱要不回本案被骗款退回全部委托费我和陈一年半的聊天记录陈始终不澄清自己非律师的真实身份这种故意隐瞒真相的行为构成民事欺诈叶红霞请求帮助退回我的全部费用3000元感谢
诉求:请求帮助退回我的全部委托费3000元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无业
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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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可能遭遇了以律师身份为幌子的民事欺诈。依据《民法典》关于欺诈的规定及《律师法》,对方隐瞒非律师身份缔约,您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并全额退款。此事关键在于固定“陈艳”冒用律师身份的聊天记录等证据,其行为已涉嫌违法,需立即采取行动维权。
您的核心诉求是追回3000元委托费。从法律层面分析,本案的关键在于证明陈艳存在“故意隐瞒其非律师身份”的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陈艳以“漫江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身份承接案件并收取费用,却长期不澄清其真实身份,此行为足以构成欺诈。
您的维权路径清晰,紧急性较高。首先,请务必系统性地整理并保存好您与“陈艳”长达一年半的所有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注意对方收款账户信息)以及任何能证明其自称律师身份或承诺内容的证据。这是您主张权利的基础。其次,您可以向该“漫江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司法局)进行举报,投诉其工作人员冒充律师执业,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对此进行调查和处理。最后,您可以依据上述证据,向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为:1. 请求撤销您与陈艳(或漫江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委托合同;2. 判令被告返还您支付的委托费3000元。在诉讼中,对方的欺诈行为将是您最有力的抗辩理由。
请注意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您明确知晓陈艳非律师之日)起算。鉴于金额不大,诉讼程序相对简便,但证据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至关重要。立即着手固定证据是当前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1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