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后对方无收据的药费需要支付吗?

案件类型:交通事故

案件子类型:有人受伤

事故发生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

涉及金额:1000

大致情况:当时我正在开车是逆行我驾驶的是一辆油动踏板车不小心撞了她

诉求:发生民事车祸事故后对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又去买了400百元的中药并且拿不出收据的情况下我需不需要支付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学生

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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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逆行驾驶发生事故需对损害担责,但对方无法提供有效票据的额外费用,您有权质疑其合理性。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赔偿的基础。您的逆行行为是导致事故的主因,需对对方的人身损害承担主要乃至全部赔偿责任。这包括事故直接导致的、必要的医疗费用。

    关于对方后续购买400元中药且无收据的情况,您的支付义务需具体分析。根据法律规定,赔偿范围限于“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对方需就费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无法提供正规医疗机构的病历、处方及正式收据,将难以证明该笔支出与事故伤害有直接、必要的关联,您有权拒绝支付这部分缺乏凭证的费用。

    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首先,固定现有证据,如事故认定书、您已支付的费用凭证等。其次,就对方提出的400元中药费,正式要求其提供关联证据,否则不予认可。最后,若对方坚持索赔,可引导其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由第三方机构对其索赔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在整个过程中,保持沟通记录,避免因处置不当导致纠纷升级。

    3周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