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四天活老板不给钱怎么办?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别人欠我钱不还

案发地: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

涉及金额:648

大致情况:进场上班,人家说未满一个星期没有任何一分钱然后我昨天是干的第四天今天没有去上班

诉求:我想追回我这四天劳动报酬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普工

所在地: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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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追索四天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以“未满一周”为由拒付工资的行为涉嫌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您工作四天,已与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有权获得相应报酬。

    您的维权途径清晰有效。首先,建议您立即收集并保存好能证明您在此处工作的证据,例如考勤记录、工作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或短信、同事证言等。这是后续维权的基础。随后,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即孝感市孝南区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要求其责令单位支付您的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处理此类纠纷效率较高。如果投诉后问题仍未解决,您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是诉讼前的必经程序。整个过程无需聘请律师,您可自行处理。

    请注意,虽然涉及金额不大,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用人单位的此类做法若不纠正,可能损害更多劳动者的权益。您的行动不仅是为自己追回报酬,也是在督促企业遵守劳动法规。请务必尽快启动维权程序,以免超过法定时效。

    3周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