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诱骗办理分期贷款怎么办?
经济纠纷 5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信用卡/网贷/支付宝等逾期协商
案发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涉及金额:35000
大致情况:我弟弟刚成年18岁,通过团购到雷特恩人和店意见,被工作人员诱骗办理了分期贷款¥35,000,他们为了规避未成年人贷款危害,将另外一名同行,未成年人的消费一同带入我弟弟名下,并且为明确告知我弟弟若是另外一名未成年,如果不进行按时还款会对我弟的信誉造成一定的损害
诉求:终止合同,且按照市场合理价格进行我的服务次数的合理收费,他们造成的违规转让债务,导致我弟信誉受损,他们要承担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自由职业者
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商家诱骗刚成年且社会经验不足的消费者办理贷款,并违规转移他人债务,涉嫌欺诈。您有权主张合同可撤销,并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具体而言,您弟弟刚满18岁,其认知与判断能力可能仍不完善。商家利用其弱势地位,诱使其签署**分期贷款**合同,并将他人消费债务违规合并至其名下,此行为已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公平诚信原则。该**分期贷款**合同因存在欺诈情形,属于可撤销合同。您应立即收集所有证据,包括合同、沟通记录、转账凭证等,向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投诉,同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
关于债务违规转让导致信誉受损的问题,这构成了对您弟弟名誉权的侵害。除了要求终止**分期贷款**合同、按实际接受服务情况支付合理费用外,您还可以一并主张商家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乃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责任。此事处理具有紧迫性,建议尽快启动行政与司法程序,以阻止不良征信记录的进一步扩大。
2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