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不还钥匙且不让见女儿怎么办?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

涉及金额:10

大致情况:已经调解离婚了,女方不归还钥匙,女方,不顾子女意愿,女儿想到爸爸这,女方不肯接,另此调解,婚前头一天用于买房的借款10万共同债务,未做处理

诉求:1. 请求依法判令变更婚生女儿抚养权归原告直接抚养;2.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共同承担婚前购房借款人民币10万元,4请求被告归还房屋钥匙 5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工人

所在地: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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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可依据离婚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钥匙归还,并就抚养权变更及债务分担另行提起诉讼。针对子女抚养权,法院将根据子女意愿及最有利于其成长的原则判决,您女儿已满八周岁的意愿是重要考量。关于十万元婚前购房借款,若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主张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分担。

    您当前维权的核心在于收集证据并采取正确的法律行动。关于抚养权变更,您需要重点收集女儿明确表示愿意随您生活的证据,例如录音、视频或书面材料,这将对法院判决产生决定性影响。对于未处理的共同债务,关键在于证明该借款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或购房,相关转账记录、借条及购房合同是核心证据。女方拒不归还钥匙的行为,可直接凭生效的离婚调解书向原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程序相对高效。

    为确保您的各项诉求得到法院支持,建议您系统性地准备以下材料:1. 起诉变更抚养权的起诉状,附上女儿意愿的证据及您的抚养能力证明;2. 关于共同债务的债权凭证及资金用途证明;3. 强制执行申请书,针对钥匙归还事项。这三项法律行动可同步推进,但需分别立案。及时固定证据并启动程序是维护您及女儿权益的关键。

    2周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