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拖延不退还怎么办?

案件类型:退费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

对方公司名称:东莞市祥昇汽车有限公司

涉及金额:5000

大致情况:2025年12月4号在该店下购车订单,一共支付定金7000(2000店端,还有5000支付给了该店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在其他账号上下单),合同约定贷款不通过退定金7000,其中2000店端定金已退还,5000还未退回,店端说已经提交给厂家审核,距今差不多两个月没有反馈

诉求:要求4S店立即退定金,我的钱是交给店里的,和店端对接,厂家那边不归我接触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企业职工

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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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4S店退还全部定金。针对您咨询的退费纠纷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您将5000元支付给店内工作人员,其收款行为代表公司,因此东莞市祥昇汽车有限公司是明确的债务方,其以“提交厂家审核”为由拖延退款缺乏法律依据。您的维权途径清晰:首先,向该4S店发出书面催告函,明确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退还5000元定金,并保留好支付凭证、沟通记录及合同等证据。若其仍拒绝履行,您可以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或直接向东莞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事拖延已近两个月,存在对方继续推诿的风险,建议您立即采取上述行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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