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未设警示导致车胎被扎物业拒赔怎么办?

案件类型:交通事故

案件子类型:车损理赔

事故发生地: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涉及金额:1600

大致情况:1.17日上午十点多开车从宏基天城彭氏修脚路过 小区物业施工修理下水道没放指示牌 人员看管也没到位 工具随便摆放在路上导致把我车胎扎坏 与小区协商且拒不赔偿 态度恶劣电话拉黑 交警是我个人与工具的责任 让我把工具拿去签字 让工具来赔偿我钱 明摆着欺负人

诉求:要求小区物业赔偿 然后要求交警从新判罚责任 给我道歉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发型师

所在地: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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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物业施工未设警示致您车损,其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交警的责任认定可能存在问题,您有权申请复核。

    从法律角度分析,本案涉及两个核心问题:物业公司的侵权责任与交警事故认定的合法性。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您所述小区物业修理下水道未放置指示牌、人员看管不到位、工具随意摆放的情况,完全符合该条款中施工人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的情形,物业公司依法应对您的车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拒绝赔偿并将您电话拉黑的行为,不仅于法无据,更凸显了其漠视自身法定义务的态度。

    其次,关于交警的责任认定问题。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交警让您“找工具赔偿”的说法,在程序与逻辑上均不妥当。工具是物业公司施工管理的物件,责任主体应是物业公司本身。这份认定可能忽略了物业作为施工管理方的核心责任,影响了事故责任的正确划分。

    因此,您的诉求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针对赔偿问题,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第一,全面固定证据。请务必保存好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需清晰显示无警示标志、工具摆放状态)、车辆损坏部位的特写、维修费用的正式发票或报价单。第二,向物业公司正式发出书面《律师函》或《索赔通知书》,明确列出法律依据、损失金额及您的诉求,给予其最后协商期限。这通常是启动诉讼前有效的施压方式。第三,若协商无果,应立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被告为小区物业公司。您所在的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诉讼中,您提交的证据链将至关重要。

    同时,针对事故责任认定,您应尽快在法定期限内,向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明确指出原认定书中未审查物业公司作为施工方主体责任这一关键错误,要求撤销原认定并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这是纠正错误认定的法定途径。

    整个维权过程的关键在于证据的扎实与法律程序的及时启动。物业公司的态度恶劣恰恰说明了其自知理亏,您无需因此退缩。通过行政复核与民事诉讼相结合的方式,您完全有把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物业赔偿您的车辆维修费用,并推动交警部门依法重新作出公正的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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