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如何申诉撤销判决?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
大致情况:2015年,我被涉嫌非吸进看守所,羁押三年多后被处以刑罚三年六个月。我不是公司老板,也不是股东,只是在亲友中借了款再转借给公司,办案人以我借款人数多、金额大为由认是我有罪。
诉求:作无罪辩护,撤销对我的刑事判决。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退休公务员
所在地: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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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可能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争议。关键在于厘清“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与“向亲友等特定对象借款”的法律界限。您作为非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转借款项的行为性质是本案辩护的核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您所描述的“在亲友中借款”行为,若对象范围特定且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可能不符合“社会性”要件。办案机关以“借款人数多、金额大”作为入罪主要理由,在法律适用上可能存在偏差,未能严格区分民间借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
从您的诉求出发,进行无罪辩护或申诉是可行的法律途径。重点应围绕以下方面收集和整理证据:1. 所有出借人与您的具体关系证明(如亲属关系证明、多年朋友证明等),以证明借款对象系“特定人员”而非“不特定社会公众”;2. 您与公司之间的借款协议、转账凭证,证明资金最终流向及您的中介地位;3. 您本人未从借款行为中获取高额利差或经营利益的证据。这些材料是挑战原审判决事实认定的基础。
鉴于您已被判处刑罚且已服刑完毕,当前最有效的法律程序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本案。申诉需提交详细的申诉状及上述新证据或原审未被充分考量的证据,明确指出原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的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此过程专业性强且周期较长,需对申诉理由进行精准的法律论证。
1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