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要求不登记结婚的伴侣支付抚养费?
离婚纠纷 2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
案件子类型:未领证,想离婚(有子女/共同财产)
案发地: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子女:已育
共同债务:有
共同债务:有
涉及金额:50000
大致情况:男方不要子女,不给抚养费
诉求:要求每个月给抚养费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全职
所在地: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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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尽管您与对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并育有子女,这形成了事实婚姻。在此情况下,您完全有权要求对方承担子女的抚养责任,包括支付抚养费。根据《民法典》,无论是否登记结婚,双方对共同子女均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您可以首先与对方协商确定抚养费金额,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共同债务的处理,您也应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在起诉时,您需要准备相关证据,例如证明您与对方共同生活的证据、子女出生证明、财产和债务相关的证明材料等。建议您详细记录与对方关于经济支持的沟通情况和对方的拒绝支付抚养费的证据,这将有助于法庭审理您的案件。同时,计算应获得的抚养费时,可以考虑子女的实际生活需求和对方的支付能力。
此案件如果处理得当,不仅能保障您和子女的权益,还能为您今后的生活带来法律上的清晰和确定性。务必注意,诉讼中的证据、诉求与策略的把握至关重要。沟通协商和法律途径是您维护权益的两条可行路径。
1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