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转移可以撤销吗?求帮忙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
案件子类型:已领证,想协商离婚
案发地: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
子女:已育
共同债务:无
共同债务:无
涉及金额:100000
大致情况:有一套房,原先是我父母的,因小孩准备上学就把部分房产转到了我老婆名下(当时因为想给她一个保障,同时她经常和我说想两人一起努力在买一套房的想法,我就在当时写下了放弃当套房的权益)现在她自己提出想要离婚,并以房子的理由要我出50万给他,
诉求:这套房我能否以当时因为没有通过有金钱的交易而拿回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挖机驾驶员
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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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婚姻期间以非交易形式将房产部分权利转让给您的妻子,现在面临离婚,您希望回收这部分权利。首先,这种情况下,权利转让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转移,即使您在转移时写下了放弃权利的声明,这种声明在法律上可能不具备撤销权。因此,如果想要应对当前的离婚和财产分配,您需要特别关注婚姻法和财产分配相关法律规定。
在中国大陆的司法实践中,婚姻期间一方将财产名下更改为另一方,通常认定为婚姻共同财产,除非可以明确证明该转移属于个人的赠与行为。由于您已经放弃了对该房产的权利,并且是在非买卖的情况下完成的权利转移,这通常意味着您承认这部分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除非能够证明存在特别的约定或情况,房子仍然可能被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若您想要争取利益最大化,建议您准备充分的证据,例如当时转移房产时的书面协议、您和妻子之间关于财产安排的任何书面证据,以及任何可以证明这一行为只是给予个人保障而非财产转移的证据。同时,考虑到您的诉求,与对方进行协商可能是首选路径。如果协商不成,您可能需要通过法院解决此事。
请记住,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有所不同,具体分析应建立在全部事实基础之上。针对您的具体情况,我建议…
1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