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抵贷被签成融资租赁且收取高额砍头息怎么办?

檀先生 其他类型 0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财物受损/借贷/其他经济纠纷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涉及金额:86000

大致情况:案件经过:本人常住杭州、车辆在杭州使用。办理车抵贷,被误导签成融资租赁,放款86000元,当日私收砍头息17700元,年化23.99%,48期月供2803.28元,已正常还16期无逾期。协议约定上海管辖,签约未提示。
现有证据:合同、还款表、银行全部流水、转账记录。

诉求:1. 认定本案名为融资租赁、实为民间借贷,重新核算借款本金与利息

2. 认定17700元为砍头息,按实际到手金额计算本金

3. 超出法定年化利率的高额不合理费用予以减免

4. 认定上海格式管辖条款无效,支持在杭州本地处理本案

5. 依法与对方协商,重新制定公平合法的还款方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物流行业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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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本案的核心在于识别“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法律关系。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若交易不符合融资租赁的典型特征,则可能被认定为民间借贷。您被私收的17700元“砍头息”依法不得计入本金,应以实际到手金额68300元作为计算基准。关于本案的融资租赁合同,其约定的年化利率23.99%已接近法定保护上限,超出部分可能无法获得支持。同时,合同中关于上海管辖的格式条款,若未尽到合理提示说明义务,可能因加重您责任而被认定为无效,您有权主张在杭州本地处理本案。建议您整理好合同、流水等全部证据,首先向对方发函正式提出重新核算本金与利率的协商要求,明确您的法律依据与诉求。若协商无果,可考虑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法律关系性质、调整本金与利率、并认定管辖条款无效。整个维权过程需注重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尤其是证明签约时被误导以及对方收取“砍头息”的关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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