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欺骗伪造证件陷害,该如何追究孙**和其妻子的法律责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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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孙**伪造离婚证的行为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王**的辱骂造谣可能构成侮辱诽谤。您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所有证据。
针对您的核心诉求,法律分析如下:
1. **关于伪造证件罪**:孙**为欺骗您而伪造离婚证,该行为符合《刑法》第280条“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构成要件。您需向案发地(辽宁铁岭银州区)公安机关刑事报案,并提供假离婚证、聊天记录、毒誓录音等证据。公安机关立案后,检察院将提起公诉,法院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关于名誉侵权**:王**长期辱骂、造谣毁损您名誉的行为,若公然实施且情节严重,可构成《刑法》第246条“侮辱罪”或“诽谤罪”。此类案件通常需您自诉(直接向法院起诉),但若其行为已严重影响您的社会评价导致抑郁焦虑,您可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3. **证据核心**:您持有的假离婚证、孙**手写承诺书或聊天记录(含毒誓)、被告次数载明的录音(如“我发誓离婚”等)、王**辱骂的截图或录像、医院出具的抑郁焦虑诊断证明,均属关键证据。请务必保全原始载体(如手机、录音笔)。
**维权紧迫性**:鉴于犯罪嫌疑人可能销毁证据(如假离婚证)或逃避侦查,您应**立即**到银州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案。报案时强调“孙**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实施婚恋诈骗”,并提交书面说明,要求调取孙**婚姻登记档案以证其“复婚”事实。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您有权向银州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行动建议**:除刑事报案外,向银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自我诉讼(侮辱诽谤罪)时,可同时申请“禁止被告接触原告”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于您已中度抑郁,建议同步收集医疗凭证,以便在诉讼中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