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4天未签合同被起诉怎么办?胜诉关键证据是录音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涉及金额:0

大致情况:本人于2026年4月10日正式入职前公司,2026年4月14日离职,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月薪4500元,入职后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开通系统打卡权限。在面试过程中该公司招聘负责人 说自己是央企、该岗位单休,3个月后买社保,不买公积金,且说明了该岗位无实质性工作内容

诉求:我想求助的 假如我被他起诉,是否会被要求要赔偿名誉损失费之类的,我赢得概率大吗?证据清单:面试录音、上下班打卡、开会录音(负责人吹牛吹水的一些内容)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文员

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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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您入职仅4天的情况,公司未签合同且未缴纳社保,您无需担心名誉损失赔偿。您的证据充分,胜诉概率大,重点在于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口头承诺的试用期月薪4500元未兑现,且未为您开通打卡权限,这属于未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您持有的面试录音、打卡记录及开会录音,能有效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及公司未规范用工。若对方起诉,您可反向主张公司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潜在风险在于对方可能以您入职时间短为由否认劳动关系,但您的“上下班打卡”证据是关键。建议您立即整理录音文字稿,并向深圳市南山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同时保留所有沟通记录。若对方起诉,您只需证明非恶意离职,名誉损失费诉求几乎不可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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