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质菠萝蜜维权后仍遭监管部门恶劣态度,我该如何要求惩罚商家和追究其责任?
其他类型 0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
涉及金额:12
大致情况:5.月25号17.35在燕子山菜市场旁边的万悦汇生活超市购买封装好的菠萝蜜。18.50打开给孩子吃,发生菠萝蜜变质。后经过协商退款。但本来要求监管部门对商家进行惩罚。拨打了12345电话,到了第二天下午三点二十左右,一个称是监管部门的人员打电话过来,态度极其恶劣
诉求:必须惩罚商家及打电话的那个监管工作人员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自由职业
所在地: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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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菠萝蜜变质属食品安全问题,您有权要求商家退款并索赔,同时可举报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行为。
您应立即固定变质菠萝蜜的照片、购物凭证及与监管人员的通话录音等证据。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损,可要求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最低1000元。商家退款仅为第一步,您有权主张额外赔偿。对于监管工作人员态度问题,可向12345或上级机关投诉其工作作风,要求内部处理。
鉴于事件发生在5月25日,涉及金额12元,但维权焦点在于惩罚商家和追究责任。请尽快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投诉,附上证据,明确要求行政处罚和赔偿。若监管部门不作为,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同时,对涉事工作人员,可依据《公务员法》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建议您拨打12315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微信小程序在线投诉,强调商品变质属于《食品安全法》第34条禁止行为,要求依据第124条对商家罚款。行动越早,证据越完整,维权成功率越高。
5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