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病退培训课退费遭拒怎么办?

案件类型:退费纠纷

案件子类型:培训/教育/课程/驾校的退费

所在地: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对方公司名称:大庆赤雅丹鴻公司

涉及金额:3880

大致情况:2025.11.28日通过网络支付给赤雅丹鴻有限公司以有声书演播培训课程,交纳3880元。因身体原因只上了一节课,2026年3月提出退费,对方以提供的录屏课为由,只退2200元,培训方退送的课程我根本没有收看,推送的课程我在喜马拉雅已学,有结业证书。本人要求退款3700元

诉求:培训机构以提供了录播课为由,强行扣除已交的费用不合理,不合法。违反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及预付费法的有关规定。本人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参加学习也属特殊情况,头晕,血压不正常等。希望政府主持公道,实事求是的给我退费!谢谢!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退休

所在地: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针对您咨询的退费纠纷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培训机构以您未实际收看的录播课为由扣除费用,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预付费管理规定,您有权主张全额或大部分退款。

    本案中,您因身体原因仅上一节课后提出退费,且培训方提供的录播课您未收看,其以“录播课”为由扣除1600余元缺乏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您已实际消费部分(一节课)可按比例扣除,但剩余课程费应全额退还。请注意,预付费纠纷中,经营者单方设定高额扣费标准,可能构成不公平交易。

    建议您立即采取以下行动:首先,收集支付凭证、课程合同(或聊天记录)、与培训方的退费沟通记录,以及您因病需解除合同的相关医疗证明。其次,向大庆高新区的市场监管部门或12315平台投诉,强调对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若调解无效,可向法院起诉主张全额退款。由于金额仅3880元,您亦可申请小额诉讼程序,高效解决纠纷。

    1天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