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父亲送精神病院还能恢复民事行为能力吗?

赵女士 其他类型 0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名誉受到损害/遭人网暴、造谣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杨浦区

涉及金额:10000

大致情况:2019年5月及2023年4月,父亲叫警察强制送我至精神病院,父亲跟医生虚假陈述了我的情况,导致医生误诊我是精神分裂症。父亲于2021年4月到杨浦区人民法院说我不正常,导致法院判我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诉求:实际上我并没有精神分裂症并且我要恢复我的民事行为能力。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自由职业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杨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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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父亲虚假陈述导致您被误诊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建议立即向法院申请撤销原判,维护您的名誉及人身权利。针对您咨询的恢复民事行为能力问题,您需收集2023年后的精神科诊断证明,证明您精神状态正常,然后向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特别程序申请,请求撤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同时,针对名誉损害,您可依据《民法典》第1024条,以父亲和医院虚假陈述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起诉诽谤,注意固定病历、警察出警记录等证据。潜在风险在于误诊记录可能持续影响您就业和声誉,需尽快行动以避免扩大损害。建议优先处理法院判决撤销事宜,再追究名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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