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未靠右行驶导致事故认定不公怎么办?
交通事故 0
案件类型:交通事故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事故发生地: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
涉及金额:30000
大致情况:2026年3月5日在医院内部停车场的道路上,我从车位一挡5到8迈由西向东直行出库,车刚起步三米,车头刚探出道路一米半左右其大部分车身还在车位内。此时对方的车在我右侧道路上由西向东靠左行驶,行至路口,遇他有前方有行人正在由西向东步行过马路口,对方本该停车让行却选择提前左转小弯撞击我车
诉求:交警两次责任划分不公,上级要“求事实认定不清重新调查”,县交警连续两次引用同等条款,引用对方35条未靠右行驶。实际上对方,第一对方未靠右第二对方未礼让行人第三提前左转小弯第四骑压右转导流线斜切抢行。连续两次给我定了个22条第一款。我诉求,我无责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双证电焊工
所在地: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
-
针对您咨询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县交警连续两次引用相同条款定责可能缺乏充分依据。对方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您需重点关注证据收集和复核程序,以维护自身权益。
对方未靠右行驶、未礼让行人、提前左转小弯及骑压实线等行为明显违反交通规则,而您的车辆处于起步直行状态,事故责任划分应更侧重对方违法行为的过错程度。建议您立即向上级公安机关或监察机关申请复核,同时保留行车记录仪、现场照片及证人信息等关键证据。
从法律实务看,交警连续两次认定您全责且引用相同条文,可能存在程序瑕疵或事实认定错误。您需针对对方未靠右行驶及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并附证据清单,重点论证对方过错是事故主因。若复核仍维持原判,可考虑行政诉讼途径。
18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