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原告无资质的债权转让追偿权纠纷并成功抗辩?
经济纠纷 0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上海市市辖区杨浦区
涉及金额:23879
大致情况:2026年原告深圳灯火家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追偿权纠纷起诉我,我对其全部诉求不予认可。原告无金融不良债权处置资质,债权转让通知未有效送达,代偿流水不真实,且隐瞒了我在平台的完整借款历史,过往支付的超额费用应抵扣本金。
诉求: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认定其不具备合法追偿主体资格、债权转让无效,并责令其提交完整债务台账,对超额费用进行抵扣,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文员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杨浦区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原告不具备金融债权处置资质且债权转让通知未有效送达,您有权主张债权转让无效并要求驳回其全部诉求。针对您咨询的经济纠纷问题,关键在于证据链的完整性。您的抗辩基础扎实,需重点审查原告的资质瑕疵、代偿流水真实性及超额费用抵扣依据。建议立即整理过往借款合同、还款记录及所有转账凭证,特别是证明超额费用的证据。同时,对原告的债权转让通知提出质疑,依据《民法典》第546条关于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规定,主张其不发生效力。在庭审中,可申请法院责令原告提供完整债务台账,以便核实代偿记录的真实性。若其无法提供,可主张其诉求缺乏事实基础。诉讼中,您要明确要求法院对超额费用进行抵扣,并依据《民法典》第535条抗辩其主体资格。注意,本案核心是债权转让的合法性及代偿款真实性,建议您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避免因程序问题导致不利判决。最后,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若对方诉求被驳回,您无需担忧。
13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