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骗过户给租客怎么办?15万还款该谁承担?

曹女士 其他类型 0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

涉及金额:150000

大致情况:租客谎称租房,哄骗我签卖房合同,我从头到尾没有卖房想法。买家的购房款从我账户过一下全款当日转给租客,他说是工程款,买家买房和我没有任何沟通,现在租客已经被其他案件刑事拘留。我的房子在买家手里出租,我想要房子她说拿15万房款给他,房子就归我,我的诉求是这15万由我来承担吗,

诉求:我想要拿回房屋,15万该由谁承担,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务农

所在地: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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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房产纠纷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极可能陷入了一场名为“买卖”实为骗局的合同陷阱。您的核心义务是明确合同真意,避免承担不属实的债务。

    首先,您从未有出售房屋的真实意愿,且对方利用虚假事由(工程款)诱导您签字,这可能构成《民法典》第148条规定的欺诈行为。您有权申请撤销该卖房合同,因合同自始不具备真实有效的交易基础。

    其次,您账户仅作为资金“过账”通道,且款项立即转给了租客,这不能证明您认可或接受了购房款。关键在于,您与买家之间无任何直接沟通,买家名义上支付的15万,实为租客的诈骗所得,不应由您承担返还。您需向公安机关提供证据,证明资金流向与您的真实意图相悖。

    最后,强烈建议您立即采取行动:一是向法院起诉撤销合同并确认您为房屋所有权人;二是针对15万款项,主张您仅为代收人,不应承担偿还义务。同时,您需尽快让租客的刑事立案记录与本案关联,证明其诈骗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租客作为诈骗主体,其骗取的资金应由其退赔,而非您。

    您的案件时间紧迫,因为房屋已被买家控制出租,这意味着实际占有人可能构成无权占有。您需及时主张物权请求权,避免因拖延而产生更多损失。保留所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和合同文本,作为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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