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居期间遭遇威胁和欺骗导致身体和精神损害该怎么办?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

涉及金额:50000

大致情况:23年底我们发生性关系 他睡我完就丢 后来我们就互相删除 分开时间里他一直在找我 25年我们和好 然后我们同居 刚刚住一起他没钱开销都是我的 到后面我没钱要出去上班他不给 然后一直靠他小钱不断维持生活 但是在争吵中我多次提分开他不愿意分手 抓着我拦着我不给我走对我有威胁行为

诉求:对方存在欺骗 胁迫 发生性关系后对我造成了实际的身体伤害(妇科疾病)严重的精神损害。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无业

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同居期间对方的威胁行为可能已构成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您应立即报警维护自身安全。法律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胁迫与伤害。

    针对您咨询的性关系纠纷问题,您需区分同居期间自愿行为与胁迫行为的法律界限。妇科疾病及精神损害若与对方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可主张侵权赔偿。建议您收集威胁证据(录音、聊天记录)、医疗诊断记录及费用凭证,优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同居期间经济纠纷需单独核算,要求返还款项。长期胁迫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请勿忽视紧急风险。

    2周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