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起诉后公安机关又重启立案怎么办?追诉期内一事再理合法吗?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市

大致情况:2021年年底,井冈山市睦村派出所传唤我,说我涉嫌帮信罪。做了笔录,交了3万多办了取保候审。材料移送到井冈山市检察院,后面检察院以态度好,案件影响较低不予起诉,也给了不予起诉决定书。以后公安机关结了案,给了结案文书,以及取消取保候审通知书。现在告知我重启立案,理由说当年涉案金过大

诉求:申请法律援助,当年涉及的所有人员均已到案伏法,证据链完整闭环。临近5年追诉期突然重启立案,理由在法律程序上合法?一事再理,我需要法律援助,我向当地派出所索要检察院重启立案的文书,他们不给。给我一个公平,我想要一个公平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消防员

所在地: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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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检察院已作出不起诉决定且公安机关已结案,现重启立案涉嫌违反程序正当原则。您有权要求出具书面重启理由,否则可依法申诉。

    针对您咨询的刑事案件问题,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公安机关单方面重启立案需说明依据。若涉案金额大但证据链已完整且人员到案,重启缺乏程序合法性。建议您立即收集原不起诉决定书、结案文书及取保候审通知书,向井冈山市检察院或上级部门书面申请监督。同时,消防员身份不影响您的申诉权,可凭此联系当地司法局申请刑事法律援助。注意追诉期从犯罪终了计算,案件重启需刑事立案决定书支持,对方不提供即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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