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骨折护理费营养费怎么争取提高到60天
案件类型 / CATEGORY
交通事故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有人受伤
事故发生地 / JURISDICTION
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
涉及金额 / VALUE
4500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初中
职业 / OCCUPATION
无业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对方双向车道上开车掉头时撞到我方电瓶车,交警鉴定对方全责,我方一人脚部腓骨十外跺两处骨折,且伤后3个月走路脚还肿胀,客现上说还不能自理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保险公司赔偿方案护理费和营养都只付30天的,我方诉求护理费需要按60天算,营养费按每天以30元计算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的脚部骨折康复期较长,保险公司仅承担30天护理和营养费可能不合理。依据《民法典》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护理期和营养期应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您有权要求延长。
针对您咨询的交通事故理赔问题,保险公司单方面确定30天护理费和营养费缺乏法律依据。您脚部腓骨双骨折且术后3个月仍肿胀,属于严重伤情,客观上需要更长时间护理和营养支持。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护理期应根据医院建议或司法鉴定确定,您可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来明确具体天数。同时,营养费标准需参照当地实际支出,30元/天在合理范围内。建议您收集病历、诊断证明及费用票据,先与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后续行动中,您可要求保险公司提供赔付明细,必要时委托律师协助。注意诉讼时效为3年,请尽快处理。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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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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