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造谣辱华导致名誉受损如何维权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名誉受到损害/遭人网暴、造谣
所在地 / LOCATION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涉及金额 / VALUE
120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高中
职业 / OCCUPATION
学生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事发仅数日,本人17岁,靠兽设绘画接单,与对方仅120元小额约稿且已全额退款。对方凭空捏造我强制买断、一设多卖虚假事实,拼接日军百人斩侵华惨案图片,捏造我辱华、卖国等内容在QQ大范围传播;我前往大关派出所调解,对方才删除配图,调解后对方持续发布辱骂、阴阳嘲讽动态,其中一条辱骂动态经我举报被平台下架。上述行为直接导致我被10个交易社群全部踢出,合作画师解约,收入与名誉受损。现有完整聊天记录、侵权截图、平台下架记录等全部证据,现申请法律援助处理名誉权纠纷。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1. 被告删除全部侵权图文,永久不得发布任何贬低我的内容;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被造谣辱华导致名誉受损,可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索赔精神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24条禁止以侮辱、诽谤侵害名誉权;第1183条规定侵害人格权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可请求赔偿。诉讼时效三年,自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
【处理步骤】
第一步:公证或录屏保存所有侵权图文、聊天记录及平台下架记录。
第二步:向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如杭州拱墅区法院)起诉。
第三步: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派出所调解记录及被告实名信息。
第四步:由法定代理人陪同或授权,全程代理诉讼。
【注意事项】
- 若对方无实名信息,执行可能延迟,需提前固定证据。
- 同步向网信办举报平台要求下架辱华内容。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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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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