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以订婚为名要钱不还怎么办
案件类型 / CATEGORY
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恋爱时的金钱纠纷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
涉及金额 / VALUE
3553 元
学历 / EDUCATION
高中
职业 / OCCUPATION
大学生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恋爱诈骗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索要所有转账赔款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恋爱期间以订婚为名收取钱款后拒绝结婚,属于婚约财产纠纷,您有权要求全额返还。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及第985条不当得利返还规则,未缔结婚姻的转账应全额返还。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受损之日起算。
【处理步骤】
第一步:整理全部转账记录和聊天证据。
第二步:发送书面催告函,限3日内返还款项。
第三步:对方拒付,向法院起诉,案由选婚约财产纠纷。
第四步:申请诉讼费减免,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
【注意事项】
- 保存对方明确“不订婚”的聊天记录作为核心证据。
- 切勿私下过激催讨,避免从受害方转为侵权方。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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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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